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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择校何时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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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曾友三(北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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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月来,北京市为小学生升初中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先是市教委下达通知,禁止一切考试、测试行为;接着是“优质校”招生工作停摆。害得家长们如热锅上的蚂蚁,各处奔走呼号,不知所措。更有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制定了,但也许校长们还会有办法,因为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于是有的家长为孩子准备的各种证件比大学生求职的个人资料还厚;有的家长认为考试分数才是硬道理,孩子功课好什么都不怕;有的家长却认为暗箱操作才是捷径,就怕抱着猪头找不着庙门。
令笔者不解的是春节放不放爆竹的小事可以搞听证会,征求民众意见;而关系数万学生命运和数万家庭生活的大事却为何如此仓促,造成动荡,影响社会和谐呢?
说到底,是北京市教委把落实《义务教育法》看得过于简单,忽视了具体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义务教育法》中是有“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和“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规定。但是,该法中还有“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将学校分为重点校和非重点校的;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要落实这些规定,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优质校”招生工作就属于难题之一。
所谓“优质校”大多是原来的重点学校的初中部经过改头换面,挂上某某重点中学“分校”的牌子,收取高额学费和“赞助费”。其实这些学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跟原重点学校已经没啥关系,它们有自己的法人。不过既然挂了人家的金字招牌,就要缴纳挂牌费而已。用《义务教育法》衡量,当初都是违法行为。这些都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管当初出于何种考虑——主要是搜刮民财——也无法追究谁的责任了,当务之急是想办法纠正错误,弥补损失。北京市教委准备每年出上千万元重金,调派“骨干教师”加强“薄弱校”师资力量的办法,应属于纠正错误的办法之一(不过此项措施在具体执行的时候也并非易事)。但这离从根本上改变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让学生平等享受教育资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为此,笔者以为当务之急是市教委主要负责人和初中“优质校”的校长们应该好好学习《义务教育法》,弄明白“九年义务教育”的精神实质(主要是第一条和第三条),拿出具体的、可操作的,既能落实免试入学,又能让学生逐步接近平等享受教育资源,且能杜绝招生工作中的各种腐败行为,使家长安心的办法来。不要半途而废,更不能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为借口让非法行为更加猖獗。(2007.5.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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