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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生比例应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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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肖 风(福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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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近日公布了200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推荐免试生(保送生)的数量占到计划数的50%至80%,这让很多想报考北大研究生的普通高校学生感觉“很不公平”。北大则表示,这么做是依照导师的意见,希望招收更高水平学生。
报道还说,比例如此之高的北大保送生,一半来自北大,一半来自外校,而根据北大相关政策,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才有推荐免试资格。
这意味着,普通院校学生无论学识多么卓越,他想跻身北大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正如首都医科大学一名学生质问的,“为什么给我们的机会这么小?”
机会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底线,如果一个人连参与竞争的机会都被剥夺,他很难有改变自身命运的空间,也将危及社会公平基石。而在北大保送生问题上,我们就看到了这个苗头:大量普通高校学生的机会公平被挤压掉。
尽管北大搬出自主办学权的挡箭牌,但他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赋予高校与导师更多的自主权,非得以剥夺大量普通高校学生的参与竞争为代价吗?如果非此不可,保送生制度也就背离改良高考、广开门路选拔人才的初衷,而异化为本校学生与少数特殊背景的学生优先享有的特权。
北大另一个理由是,“保送生比报考生水平高”。这样的结论未必不成立,但北大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东西证明,人们很容易问:保送生与报考生孰优孰劣的标准是什么,难道就凭学校的一纸推荐或导师的认定?
我觉得,这是保送生制度的最大软肋,缺乏像高考那样的刚性标准,很容易暗箱操作。
包括保送生制度在内的高校自主办学这个大方向本身没错,但它需要前提条件:管理不过于行政化;决策透明化、科学化;监管到位。遗憾的是,又有哪个高校做到了?这就使得不断扩张的高校办学自主权很多时候事与愿违地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权力与金钱上下其手,侵吞优质教育资源。
高校治理的改进需要很长时间,在此之下,怎样让保送生制度既发挥原有作用,又遏制负面效应?做法并不复杂,就是压缩保送生占招生总数的比例。在这方面,198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暂行规定》早有规定──招收保送生的大学招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只是忙于扩权的高校早把它忘了。
保送生制度只能成为高考制度的一个补充,而不应该成为主流,因此,严格控制保送生的比例,不让它在高校自主权的名义下呈泛滥之势,也就控制住了暗箱操作的空间,而把更多招生资源放回考场,让考生凭真本事争夺,这无疑是对教育公平最稳妥的尊重与保护。(2007.7.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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