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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公务员“打的”办事是饮鸩止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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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常梦飞(北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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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副区长胡亮信日前公开表示,为解决该区出租车客源不足的问题,政府部门将采取多种措施,包括鼓励公务员“打的”办事(7月9日《工人日报》)。
怎么“鼓励”呢?我想无非是用公款报销来鼓励,除此之外,还会有什么办法呢?难道还能给打的最多的公务员发一枚奖章不成?
说实话,看了这条新闻之后,我一边为当地政府对出租车行业无微不至的关怀所感动,一边禁不住浮想联翩:这个区是个新兴城区,不景气的行业恐怕还有很多。如果餐饮业不景气,那就鼓励公务员公款吃喝;如果洗浴业不景气,那就鼓励公务员公款洗桑拿……如此这般地“鼓励”下去,翔安区从此就百业兴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前进入全面小康也未可知。
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政府变身为“消费者”,大肆用公款消费,必然会产生这样两个后果:一是各服务行业的价格更加居高不下,普通老百姓更加难以承受,“客源”不足的问题会更加严重。因为公款消费的最大特点就是对价格不敏感;二是财政的钱都被公务员消费掉了,政府哪里还有钱投入到教育、医疗、道路、环保、社会保障等公共品上去呢?至于这种“鼓励”在世道人心以及政府和民众关系上所产生的负面后果,就更无须多说了吧?
坦率地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租车客源不足”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出租车行业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客源不足,只是意味着价格不合理,只要破除垄断,开放市场准入,竞争就一定会导致价格下降,使客源不足的问题化解于无形,因此根本就无须用公款消费来支持。这位副区长做如此表态,只是暴露他对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完全不甚了了罢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公务员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出行,原则只能是: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利于公务?是否节约了纳税人的钱?等等。公务费用不能也不应该被用来确保某一行业的利润——这样的做法,在最好的情况下,也是保护了垄断者的利益,而排斥了普通消费者;在其他情况下,我们就要考虑背后有没有利益问题了。
当然,反对政府用公款消费的方式来扶持某一行业,并不是说政府对这一行业的兴衰就可以冷眼旁观、漠不关心,而是说政府应该通过提供制度保障,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方式,来为行业的兴旺发展开辟道路,而不能通过变身为一个硕大无朋的消费者的方式,用公款消费来扶持某一行业。用公款消费来扶持一个行业的做法,对政府来说,是一种错位和腐败;对这个行业自身来说,也是饮鸩止渴。(2007.7.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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