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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报名费的“招才”更像招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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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椿 桦(广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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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鸡泽县近日招录60名中小学正式教师的消息,吸引了众多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前往报名,而高达1050元的报名费又让很多人进退两难。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说,1050元的费用中包括报名费和考务费,考不上也不退,交费后不给收据。河北省物价局有关人员则说,招录教师不该收费,行政事业收费中根本无此项目。
事实上,鸡泽县公开选拔教育人才的工作也是有些亮点的,譬如:面向应届和历届大学毕业生,不限师范生,不限户口,不限工作经历。如此宽松的条件,本来是可以选拔到真正优秀人才的。但是由于招录部门开出了1050元的“天价”报名费,使得这些亮点更加接近于污点了——扩大报名范围,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增创收入。
眼下,严峻的就业形势愁坏了一批人,但同时也高兴了另一批人。前者的痛苦,往往可成为后者的市场。当工作越来越不好找,违规收费、非法诈骗就愈演愈烈。前几年,空壳公司假以招聘之名行骗财之实,屡试不爽,充分证明了“越穷越有金子可挖”。为了减轻上当受骗者的不满,很多媒体在刊登招聘广告时都会在醒目的位置注明:“政府规定,招工禁收抵押金及任何费用”。“政府规定”当然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提示,但是,如果政府自己在招聘时收费,应当由谁来“规定”呢?
其实,我并不认为鸡泽县的招聘与收费是政府行为,而更适合解释为以权谋私行为。一个简单的常识是:政府引进人才为当地服务,所需成本当然得由当地政府埋单。即使政府存在乱收费行为,也没理由收了费不给收据——不给收据意味着这些费用基本不属于财政收益,公共财政不收钱应可视为非政府行为。那么将此类收费解释为部门利益膨胀,或许更恰当一些。
放宽条件,面向社会选拔教师,是提高教师素质的有效途径,但由于招录者设置了过高的金钱门槛,使这样一场选拔变得极不公平。其中透露出来的信息是:交得起钱才有资格竞争,哪怕你是一个蠢才;给不起钱就自动丧失竞争资格,哪怕你是一个天才。操办者提高教师素质的企图,实质变成了提高自己的待遇。
类似的事例远不止鸡泽县才有。今年6月,江西永修县招聘教师时向报名者收取200元报名费,同样引发了质疑。事实上,引进人才与引进设备一样,都是需要政府投入的项目,但在传统观念下,尤其是我国自古以来的就业情况都是“僧多粥少”的情形下,一些公权部门官员习惯于把公家职位视为对求职者的恩赐,而很难想到招录人才其实也是一种合作、双赢的目标。
错误的人才观,难免使权力控制者产生创收冲动。在此思想歪风下,高价招聘报名费的屡屡出现,也就不足为怪了。不对乱收费者施以严厉的纪律甚至法律制裁,恐怕不足以清除此歪风。(2007.8.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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