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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排污“罚款额”不应该封顶 大丫山(四川)
违法排污最高处罚上限有望提高到100万元,此前,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上限,一般不超过20万元。由环保总局拟定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晃眼一看,最高可罚100万元能震慑违法排污,但转而一想,事情未必这样。试想,若一个企业,违规排污节约的成本高达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这时100万这个最高罚款还能对企业违规排污产生震慑作用吗?
当前,许多违规排污的企业都流传着“三不怕”说法,其中一个“不怕”就是指“不怕查处”。之所以会这样,除了有政府或官员为这些企业撑腰或作保护伞以及地方保护政策外,还跟环保执法处罚力度太轻有关。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给违法排污定出一个100万元的“最高罚款额”,于环保执法本身而言,无异于自缚手脚。如果我们能像美国电力公司此前因排放废气导致当地形成酸雨,对环境产生危害,而被罚高达46亿美元的话,我们的企业一定会对环保产生敬畏。
什么样的检查比教育更重要? 吴龙贵(湖南)
为迎接检查,河南信阳浉河区城区范围内的20多所中小学校集体停课五天,每个学校抽出40名学生到马路上去捡垃圾。据一位领队女老师告诉记者,为了迎接检查,他们是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挑选优秀的学生来“执勤”的。“上面规定的,要风雨无阻。”(《东方今报》10月30日)
看到这样的报道,心中难免有些悲哀。悲哀之处不在于停课捡垃圾所带来的对千余名学生的课业影响,而在于教育此时此地被边缘化、从属化的现实。所以,尽管我们可以找到诸多为之辩解的理由,譬如是在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的,但我们无法停止这样的追问:什么样的检查比教育更重要?
我们总说,教育是百年大计,孩子是祖国的未来。然而这些纸面上或口头上的认识,在现实面前却常常是不堪一击的。当信阳这千余名学生俯身捡垃圾的时候,教育的地位其实也随之矮了下去。因为我们难以想像,当一个无关痛痒的检查,就可以轻易屏蔽掉学生受教育权的时候,当一个“上面的规定”,就让教育工作者放弃自身职责而坚决执行的时候,“尊师重教”“以学生为本”的底线是否还能够坚守,是十分让人怀疑的。
教育,必须远离长官意志。
期待建立“社会保险准入制度” 石飞(江苏)
日前,安徽芜湖市出台规定:今后开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都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即,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要提供工伤保险费一次性支付凭据和经办机构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予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这真是一“致命”的招数!笔者以为,我们还应该在其他方面也借鉴“农民工工伤保险准入制度”的做法,如对社会保险全面实行“准入制度”。凡是不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或拖欠社保费的,由社保经办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函告工商部门责令其“暂时停业”,待补办了参保手续或补缴了社保费以后再给予“解冻”。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政府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理所当然应该彰显绝对的刚性。否则,恐怕永远不可能实现“全覆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