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恶搞大熊猫何须“立法”出手? 孙瑞灼(福建)
成都将制订全球首部专门为大熊猫“量身定做”的法律——《成都市大熊猫保护管理条例》。据透露,这部地方性法规将对成都市大熊猫保护工作及其相关产业做出规定,“恶搞”大熊猫、对熊猫品牌过度商业化运作等都有可能被列为禁止行为。
成都市意图通过立法加强大熊猫保护的良苦用心可以理解,但是,有必要将“恶搞”大熊猫这种行为也列入立法禁止的范围吗?
在网络上“恶搞”大熊猫的图片确实随处可见,但这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恶意,也谈不上对大熊猫形象产生多大的破坏。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公众无伤大雅的一种自娱自乐罢了,最多也只能归入不道德之列,应属于道德范畴,而不是法律范畴,如何能将其视为违法行为呢?与此相应,解决问题的办法最多是通过宣传、鼓励、批评等道德感召和教育来完成,而不是诉诸法律。
社会生活包罗万象,公民的生活方式形形色色。有人高尚、有人平庸,这是社会的一种常态,法律应该尊重和包容。
事实上,最聪明的选择应该是,把法律的领域还给法律,把道德的领域还给道德。
同情“放弃治疗”背后的隐痛 王军荣(浙江)
20岁男子陈晨弘因车祸重伤入院,宁波明州医院全力抢救保住他的性命。但陈晨弘的父亲却在得知儿子治疗后的理想状态是植物人后,屡屡在病危通知书里签下“放弃一切治疗和抢救”等字样,并阻止医护人员照料儿子。
医生救儿子,父亲却不愿。这位父亲怎么会这样绝情?不过,让我感到最痛心的却不是这位父亲的怪异做法,而是此举在网上竟引来网友的一片同情心,他们竟能够理解这位父亲的做法。
也许网友们的同情是有道理的。这位病人治疗后的最理想的状态是植物人,他以后由谁来照顾?现在的巨额医疗费由谁承担?对于一个离异的父亲来说,这都将是以自己个人能力无法化解的难题。他拒绝给儿子治疗的理由有二条:“没钱治疗”和“治疗好后没人护理”,这难道不是实情吗?
生活是如此无奈!如果我们社会的救助体系能够完善一些,父亲还会那样绝情吗?
“高三分流”有损教育公平 徐林林(湖南)
“老师嫌弃差生,动员孩子不参加明年高考。”近日,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中学一些家长向当地媒体投诉学校对待学生不公平。记者了解到,“高三分流”是该市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
干吗要搞“高三分流”?且听长生桥中学领导怎么说:由于学校的生源比较差,内部对教师的考核,是按班上实际升学的学生个数来计算,而不是升学比例。一些老师之所以动员成绩差、纪律差的学生离开学校,主要是担心他们留在这里,会影响其他同学备战高考。这可真是“实话实说”。原来,动员所谓差生放弃高考,是为了清理门户,整合资源,确保高考升学率。
毫无疑问,无端剥夺所谓差生平等参加高考权利的做法,违反了教育法,还有弄虚作假、大搞教育“形象工程”之嫌。对重庆或其他省市存在的“高三分流”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