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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也应当学会“不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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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易其洋(浙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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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烧钱赚眼球”的恶俗主儿!11月24日,沈阳一资产上亿的富商结婚,动用38辆悍马迎亲,遮挡车牌后闯红灯,并故意造成交通拥堵,央视某著名主持人主持婚礼,众多明星登台献艺,花费超过了100万元。
38辆悍马、故意闯红灯、央视著名主持人、演艺明星、花费100万元,这些都是“新闻点”,都足以吸引一大堆“眼球”。但是,对于这样的“新闻”,从新闻良知和社会公德出发,记者和媒体都应该学会“不闻”。
历史上有一个很经典的“不闻”:古希腊城中,有一座阿尔忒弥斯女神庙,有人妄想成名,便故意纵火焚烧神庙,又故意被逮捕。结果,城邦议会得知了他的意图后,以渎神的罪名处死了他,并将有他名字的资料全部销毁。历史学家们也约定,写史时谁也不提他的名字。于是,至今谁也不知道那个纵火者的名字。
“不闻”,便是历史学家们对付那个丧心病狂、别有用心者的最好办法。 我们的一些富豪之所以喜欢“大张旗鼓”,无非是为了引起轰动,吸引媒体曝光,惹得“国人皆知”,满足一下那点“穷得只有钱”的可怜的虚荣心。看看全国各种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若是换做广告,别说100万,上亿资产也不一定够,但是他设一个恶俗的“套”,媒体便自愿钻了进去,看似是批评,实则成了宣扬——人家正在越来越多的报道和骂声中掩嘴窃笑呢!
这些年,一些恶俗、恶搞行为大行其道,颠覆经典,颠覆英雄,颠覆崇高,形式虽然不同,但目的只有一个——出名。恶搞者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伤风败俗,必遭人唾骂,但下手之前,已反复做了成本测算,晓得恶搞付出的代价只是“毛毛雨”。而与代价相比,恶搞之后的曝光,犹如免费的广告,能带来不菲的“人气”,甚至“财气”。至于骂声一片,更是他们想要的东西——骂声就是“轰动”,骂声就是“效应”。 既然人家恶搞的就是真善美,不怕的就是唾骂声,追求的就是臭名远扬,无所谓敬畏,无所谓道德,无所谓责任,那义正词严的抨击再多,“我不畏骂,奈何以骂惧我”呢? 恶搞一波接着一波,“炫富”一茬连着一茬,与少数媒体为了所谓的“看点”、“卖点”,从而嗜痂成癖,香臭不辨,“有闻必录”大有关系。
我们为啥不能像希腊的历史学家们那样,对那些想利用媒体报道“天下闻名”者,也约定对其“不闻不问”呢?有一种人,很贱,为了出名可以不择手段,也愿意不择手段出臭名,你越理他,他越“人来疯”,治这种人的最好办法,就是对其“不理不睬”。与报道出来再去批判相比,媒体“不闻”的批判力量,有时更强劲、更省事。(2007.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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