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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能“像是开发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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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石 平(河北) 2008.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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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一事,在我们不少城市似乎成了“常态”,近些年,各地因强制拆迁闹出的“风波”不计其数。
1月10日《中国青年报》又刊出报道,说的是江西丰城市拆迁大搞“株连”,许多与被拆迁人有亲属关系的公职人员被告知: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说服其亲属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将被采取组织措施。”尤其在记者的采访中,许多拆迁户都有一个感觉:“有些部门的行为让我们感觉政府就像是开发商。”不然,“政府部门为什么不惜动用这么巨大的行政资源来替开发商服务,着实令人费解。”
有关部门“就像是开发商”,这就涉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代表什么人的利益问题。开发商的利益当然也要维护,但与众多拆迁户的利益相比,政府有关部门的“屁股”显然更应该“坐”在拆迁户这一边。如果这个时候,政府有关部门不仅不维护拆迁户的利益,反而把自己弄得在群众眼中“像是开发商”,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像江西丰城市百姓产生“政府的种种行为就像是开发商”的感觉,正说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百姓心中“变了味”。政府有关部门如果把自己弄得“就像是开发商”,群众就有理由认为你这个地方政府不是代表群众利益的。
无须讳言,政府有关部门与群众之间有时不免也会产生一些矛盾,但有相当一些矛盾是因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很好地替群众着想。之所以要如此强调群众利益,除了维护群众利益就是维护稳定,维护群众利益就是维护政府形象之外,还有个缘故。即便在对待群众的一些大事,比如像拆迁这样的事情上也还是关心不够,以至于在有些地方甚至把群众的利益根本不当回事。而这样做的结果,让一些群众对有些部门很不理解,甚至因反感产生抵触情绪。这其实也正是各地发生“拆迁风波”的症结所在。
与有关部门相比,群众总是弱者。就眼下而言,有些地方政府部门的行为表明他们还不是完全站在群众的立场为群众着想。也正是从这点来说,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的哪些政令真是行不下去,一直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就只能说明,这项政令可能有问题。我们相信,只要是站到群众利益立场上说话、做事、想问题,就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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