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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共居的时机还不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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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东方晦(广东) 2008.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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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广州住房市场出现的“一个地方集中某个收入层的群体,另一个地方又是另外一个层次的收入群体”问题,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指出,开发商建房,不要让不同收入的群体住在不同的地方,一个项目既要有富民区,也要有贫民区。
事实上,只要我们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一个城市就不可避免出现贫富分居的现象。道理再简单不过:地段决定房价,收入决定购房区域,而不同群体收入水平差异很大。这本是一个市场问题,用不着我们为此大惊小怪。相反,如果通过行政手段,让开发商把一个项目开发得既有富民区又有贫民区,表面上看不同群体混居,社会好象和谐了,其实不然。
现阶段,不同群体间收入差距很大。如果人为地把这些群体捏合在一起,反给穷人造成生活上的不便。如,住贫民区的穷人自然希望附近就有农贸市场,有充足而廉价的生活物资;可富人出于卫生需求和炫耀心理,他需要高级商场和豪华超市。相比之下,富人群体消费能力强,服务商自然首先迎合富人的消费需求,高级商场和豪华超市必然取代农贸市场。同理,为富人服务的其他行业必然多于为穷人服务的行业。这样一来,穷人生活成本增加,反而不便利了。
进一步说,长期以往,原来的穷人或者由富人变成的穷人不堪过大的生活成本和不便利的生活,必然自动退出这个区域,到适合自己的生活成本的区域去。所以说,贫富分居是一个社会调节的产物。因为是自然而然形成,所以笔者认为贫富分居不但并不可怕,反而有利于不同群体的生活。眼下,一些学者、官员鼓吹渲染或放大贫富分居的危害,表面上看是为穷人着想,其实有着很大的沽名钓誉的嫌疑。
必须承认,从长远的社会治理目标看,一个城市的市民贫富分居并不是一件好事,它毕竟割裂了不同群体之间的社会联系,严重了还可能导致群体对立,影响社会稳定。但我们看问题不能只看美好的前景,还必须看清灰色的现实。眼下,就算相对富裕的西欧国家也不能完全消除贫富分居现象,遑论我们这个还不算富裕的发展中国家了。
当然,眼下贫富分居不能消除,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所作为。笔者认为,要想最大程度上减轻贫富分居带来的负面影响,正确的做法不是鼓吹或动用行政命令去搞虚假的贫富共居,而是理清财富的来源,创造一个公平的创富环境,即穷人通过自身努力能够跻身富人阶层。只要每个人都能看到实现梦想的希望,他就不会仇视富人,而是羡慕富人,转而渴望自己成为富人。这就要求规范权力,遏制腐败,肃清权力寻租,规范市场环境。只有通过一个长期的过程,贫富分居现象才会自然而然地消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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