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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黑”制黑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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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孙贵颂(山东) 2008.3.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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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中午12时左右,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奉陆路一汽车修理厂前,一位搭乘非法营运出租车的女乘客,在车内被司机连刺两刀,送入奉城医院后不治身亡。事件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被刺死的女乘客陈素军,事发时正在收集黑车非法载客的证据,而她被刺的地方,正是执法部门伏击黑车的地点。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的网民竟然都同情那位涉嫌黑车的司机,而对死者陈素军则褒少贬多。
简单地对此事下一个结论性的总结,很轻易也会很正确:黑车司机行凶杀人,罪不可赦。而陈素军是为收集非法载客的证据而死,属正义之举。然而这样的结论于事有关却于事无补。我们需要的是通过解剖这个案件,看到它对社会安定造成的影响、对民众心理遭受的刺激和对执法方法受到的挑战。
黑车载客,无疑是违法行为,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犯不着在这里饶舌。但查处黑车,却应采取正当手段。上海奉贤的这起案件,是执法部门雇用一个无执法资质的民工陈素军,来“协助”他们执法,说白了,也就是以陈素军为诱饵,来钓黑车。黑车司机果然上钩了。当他发现上当之后,走投无路、恼羞成怒之际,拔刀将“线人”陈素军残忍地杀害。可以看出,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有以“黑”制黑的嫌疑,不足取。
从前我在上海时,有时外出办事,发现一些老太太或老师傅,胳膊上戴一个红箍,他们被雇来监督游客不要乱扔纸屑、烟头和随地吐痰,以维持环境卫生的清洁。经常出现的一幕是:这些执法的老人,看到有人在抽烟,就瞧瞧地尾随于后,等到那个抽烟者一番吞云吐雾,随手将烟头往地下一扔,说时迟那时快,老太太或老师傅一个箭步上去,立刻抓个“现行”,开票罚款。双方免不了发生争执。抽烟者的理由也很简单:“为什么我没扔之前你不提醒我?”还有些抽烟者或自知理亏,或心疼掏钱,主动将烟头捡起来,可是仍然不行,罚款没商量。
举这样的一个例子,是想说明,制止不良行为,最好的办法是采取正面交锋,否则手段就显得有点旁门左道,甚至是卑劣。打击黑车载客,整理道路秩序,确保运行安全,势在必行。但是,这是一项专业对口的工作,需要国家交通安全部门来执行,而不能找人越俎代庖,引黑车入套。那样做,从法律层面上说是违法行为,从道德层面上说,也不仁义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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