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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捐款植树”暴露三重危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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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王石川(江苏) 2008.3.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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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植树节,国家林业局发言人曹清尧更新了他在新华网的博客,标题就很醒目:如果您每年缴纳20元履行植树义务您有意见吗?
曹清尧写道,“我们可以将每年植3-5棵树的成本折算成钱,比如说20元左右,交给国家,由国家统一安排专业队伍到国家最需要绿化的地方植树或管护林木,这样既可满足大家的愿望,也解决义务植树尽责率低的尴尬。”
消息一出,反对声一片。应该说,曹清尧的建议并非无厘头,其初衷良好,甚至不无良苦用心,从他对捐款植树的制度设计来看,相对周全,有一定的可行性。尽管如此,为何仍受质疑?这是因为“捐款植树”的背后,映衬着三重危机。
其一,精神号召的无力和焦虑。我们知道,1981年,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决议指出,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仍有四成公民未履行植树义务。一方面是相关部门苦心婆心地规劝,乃至声竭力嘶地号召,一方面是许多公民不为所动,有的公民甚至从未履行植树义务。这些人之所以缺乏植树自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义务植树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即便不义务植树,亦无后顾之忧。当义务植树成了无关痛痒的宣言,乍一听到捐款植树,无疑令一些人忍俊不禁。
其二,“植树造零”大行其道,公民植树热情被浇灭。有网友感叹:每年植树多少亩?几年来累积植树多少?这些植树可以覆盖地球多少遍?诚然,如果按照相关部门的政绩表白,这些年植树下来,早已神州处处是树木了,何需年年倡导义务植树?症结出在哪里?植树造林异化为“植树造零”。众所周知,植树造林靠的是“三分造、七分管”,但我们看到,植树尽责率、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往往监管缺失。曾有人一针见血指出,一些单位搞形式主义,用植树造林应付检查。
其三,善款使用机制不透明,使公众怯于捐款。缴纳20元履行植树义务,对许多人来说并非难事。但有网友称,如果真用来植树,我愿意,但你敢保证都用在植树上面吗?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的郭巍青教授认为,与其号召大家去捐款,倒不如探讨如何通过社区基层的动员,去帮助大家更好地实现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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