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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市长魅力榜”不搞也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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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邬凤英(北京) 2008.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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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两条和女性官员有关的新闻,互相比较一下颇为耐人寻味:一条是由中国品牌研究院制定评审标准、姿格网主办的《中国女市长魅力榜》评选活动开榜,全国近100位女市长按“魅力指数”的高低大排其座次(5月7日《南方日报》);另一条是“南京市委组织部女处长被指殴打举报者”,新闻还配发了一张被打伤者头破血流的照片(5月7日《现代快报》)。
这两条新闻所涉及的内容,哪一条是社会公众最想知道的?我想答案无疑是后者。因为很显然,公众对女官员的期待,和对“中华小姐”、“超女”之类的期待是不一样的,“魅力”云云,并不是他们所真正关心的,而作为掌握公权力的女官员们是否权为民所用,这才是他们最关心的。
在我看来,如此大张旗鼓地搞所谓“女市长魅力”评选,不管主办方的意图究竟如何,都是不妥当的,至少会在三个方面产生可能的“误导”:
一是可能会对社会公众产生误导。因为这类活动客观上把严肃的政治生活娱乐化了,其后果就是把社会公众的注意力吸引到女官员的外在表现上去,包括发型是否入时?肤色是否白皙?着装是否协调?性格是否幽默?谈吐是否风雅?举止是否大方等,而忽视了她们作为一个官员的真正本质:是不是称职?是不是廉洁?是不是负责任等。尽管现在还有许多公众对这种评选不买账,但也有许多人沉醉其中,甚至在网上为各自力挺的女市长展开了骂战。如果就这样一届一届地评选下去,沉迷其中的人可能会越来越多。
二是可能会对女市长们产生误导。因为这很有可能会使女市长们产生这样的错误认知:能力平庸不要紧,政绩乏善可陈不要紧,只要自己有“魅力”,就可以一俊遮百丑,照样赢得“粉丝”们的追捧,从而把主要的精力转向“公共形象设计”,甚至把严肃的政务活动也当成展示“魅力”的表演来对待,久而久之,作秀的能力可能会越来越强,而办实事的能力却越来越低了。
三是可能会误导媒体自己。媒体本应是社会公器,应该起到代表社会对官员善尽监督的职能。但如果媒体沉迷于“女市长魅力评选”之类的活动,并通过“轰动效应”获得大笔广告收入,就很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忘记自己的监督职能,而把“捧红”某位官员作为自己的职能,如此一来,则媒体对女市长的报道越多,则公众离真相就越远,媒体也就不再是社会公器,而在客观上成了官员的“私器”,这无疑是媒体的悲哀。
总之,虽然谁也没有权力禁止媒体举办这样的活动,但从媒体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出发,我觉得“女市长魅力榜”不搞也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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