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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强县应以“富民”为第一要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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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张魁兴(河北) 2008.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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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第八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与科学发展评价报告在广州增城市揭晓。据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心主任刘福刚介绍,此次将全国县域经济强县的“强县富民”和“科学发展环境”列入了评价体系。他说,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强县”和“富民”不统一的问题,如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社会治安等工作已经成为新时期县域经济科学发展中非常严峻的“约束因素”。(7月7日《中国青年报》)
尽管今年的经济百强县评选加入了“富民”和“科学发展环境”元素,但我们仍然不得不说位列经济百强的相当一部分县,不是富民县,不是环境友好县,他们之所以位列经济百强,是因为他们的GDP高、财政收入多、人均收入高。众所周知,GDP高、财政收入多、人均收入高,不一定就民富。也就是说,“强县”和“富民”不统一,很多“强县”不是“富民”县,这样的“强县”对老百姓来说意义不大,毕竟在以人为本的今天,经济强县应以“富民”为第一要义。
近年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环境友好”等词语已经流行于政府文件和社会,老百姓越来越重视自己的生命安全、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思想还没有与时俱进,还把增加GDP放在工作首位,至于事关民生的百姓收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社会治安等还没有进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以致于GDP高了、财政收入多了、人均收入高了,但百姓收入不增加、环境破坏了、社会治安更差了。这样的强县,老百姓不仅“看不见”,而且还有很大意见。如果花很大力气搞出来的评价报告,没有说服力,老百姓不买账,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全国县域经济百强评价不是不可以搞,而是要搞就要有公信力。在我看来,既是经济百强就要以“富民”为第一要义,就要重视民生指标。当然,GDP、财政收入、人均收入也在考核范围,但不算重要指标,因为GDP和财政收入甚至人均收入都无法准确衡量“富民”程度。比如人均收入高不代表老百姓收入就多,人均收入是一个抹杀贫富差距的概念。笔者所在县是一个国家扶贫县,人均收入不是太高,但仍然无法反映居民的真实收入情况,因为一些矿老板的年收入在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而老百姓的收入并没有增加或只增加一点点,一平均好像老百姓就富了就进入小康社会了,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强县”要有“富民”量化指标,比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的平均规模分别约为15800元和7590元,我们更应该分析一下这个“杠杆”以上的居民比例。在同样的指标下,如果只有20%的居民达到这个收入水平,那这个县肯定是穷县;如果有80%的居民达到这个收入水平,即使没有百万元收入大户,那这个县也是强县。另外,还要看看这个县在经济发展中是不是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社会治安等工作当回事。经济百强应以“富民”为第一要义。如果只把地方政府官员喜欢的GDP、财政收入等数字当作“强县”指标,那“强县”评价就有政府面子工程的嫌疑,那“强县”评价就可能是劳民伤财的“无用功”。真如此,这样的评价没有更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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