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押金调低是便民之举 朱慧松(湖北)
据《大众日报》等媒体报道,济南市公交IC卡的押金将由原来的30元降至10元。持卡市民25日起可凭卡直接到全市各公交卡发售点退20元押金。据悉,公交卡押金调整目前已得到济南市物价部门批复,公交总公司正在作技术、资金等准备。
一笔押金的绝对金额虽不算太大,但很多证卡的办理者多达上百万,且大都是长期办理,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是不会退卡的。所谓聚沙成塔,押金总金额会大的惊人,这笔钱即便放在银行里每年的利息恐怕都不是个小数目,而即便退卡,有关方面也只会退押金而不会考虑退利息,那么利息之类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还是有关方面挪作他用了呢?很多办理证卡的部门和单位都是公共服务行业,其宗旨就是为民服务,而证卡押金“漫天要价”,无疑是有悖服务宗旨的,不仅伤民,也会影响自身形象。
证卡押金不是不能收,而是要收得合情合理。现在济南市公交总公司主动调低押金,这无疑是一种亲民、便民之举,值得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加以借鉴。同时有关方面在证卡押金问题上应做到更加公开和透明,如公开办理成本,告知利息部分的用途,在必要的情况下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建议和质询,这样才会让群众更加信服和满意。
对农民工工作司的几个期盼 殷建光(河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已揭开面纱。该部将新设立劳动监察局、农民工工作司、人力资源市场司等司局。有关人士认为,设立农民工工作司很有必要,今后对于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将更加常规化。(7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
农民工已是我国一个特殊群体,设立专门管理和服务的机构,值得肯定,这是对农民工问题的重视,也是提升对农民工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我对农民工工作司有如下期盼:一,期盼工作司的领导能够走到农民工中间去;二,能够为农民工制定一些切实可用的法律规章制度;三,能够多召开有农民工参加的听证会。期盼工作司把开听证会当作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只要是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制度举措出台首先要开听证会,努力让官方意见和农民工的民意一致。
期盼之四,能够为农民工做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期盼之五,建立农民工的官方网站,给农民工一个抒发的平台,提建议的平台,展示自己价值的平台,共同交流的平台。
改革高考制度不如改革招生制度 纪卓瑶(陕西)
浙江省近日启动了全新的高考方案,改一次性统一选拔考试为三位一体招生考试评价体系──学业水平测试即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同时,改单一考试科目为分类设置考试科目。虽然该省有关人士称,此举目的是减少学生负担,避免“一考定终身”弊病,但仍遭到质疑。
的确,自恢复高考制度30多年来,呼唤改革高考制度的声音不绝于耳。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在我看来,关键还是改革的方向错位,与其改革高考制度倒不如改革招生制度。
实话实说,公众对现行的高考招生制度表示不满和指责,其要害在于招生制度存在缺陷。单纯以考试论“英雄”,明显对个别有创新思维、有特殊专长的“奇才”有失公允。在目前权力、人情、行贿受贿大行其道背景下,倘若把会考、尤其是综合素质等弹性很大因素作为录取依据,不仅使有创新思维、有特殊专长的“奇才”依然无缘上大学,而且还可能导致招生腐败。
由此可见,打破“一考定终身”并不在于高考制度的改革,而在于改革招生制度,特别是重审“保送”、“特招”、“破格录取”的条件。倘若“保送”、“特招”、“破格录取”对有创新思维、有特殊专长的“奇才”们敞开大门,何愁打不破“一考定终身”的格局?
开发“灾难旅游”值得一试 付尹(四川)
四川是我国拥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最多的省份,但在汶川大地震中,4万多个旅游景区被损坏了568个。目前,恢复震后旅游市场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部分旅游景区已重新开放。灾难给了四川旅游重创,也给四川旅游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如果在传统旅游项目和已有的旅游产品中增加灾难旅游的元素,无疑会是一道独特的亮丽风景。
人类自古以来就是在同自然灾害斗争中学会生存的,抗灾避难除害的本领也是在同灾难斗争中学习获得的,从这一意义上来讲,开发灾难旅游既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
结合参观名胜风景区,选择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地方,组织灾区一日游或几日游,旅游者不仅会得到防灾救灾方面的知识性教育,而且会得到更多的精神上的收获,素质上的教育,对提高国民素质意义深远。当然,对灾区尽快恢复旅游市场,重塑旅游品牌,增加旅游产品,扩大就业,推动灾区经济复苏,短期内也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
界定“性骚扰”是用尴尬解围尴尬 刘宇(黑龙江)
酒桌上讲段子、短信发段子、商业广告有损妇女形象……今后,这些让许多妇女厌烦的事,将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已经提交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规定,禁止以带有性内容或与性有关的肢体行为、语言、图片、电子信息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按照河北的规定,遇到这些“骚扰性行为”,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事实上,尽管200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首次增设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条文,但那只是作为一条禁止性的宣言写入法律的,究竟什么样的行为算是性骚扰,法律并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