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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巢”冠名问题该听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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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石 头(北京) 2008.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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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举办了第29届北京奥运会开闭幕仪式以及田径项目的国家体育场“鸟巢”,因其形象酷似鸟巢而得名。在这次北京奥运异常成功的举办之后,其商业价值迅速飙升,据悉,目前数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正在竞争其冠名权,冠名金额将高达数亿。
为知名体育馆进行商业冠名并进行商业开发,是国际上一种比较通行的做法。比如为了举办2006年世界杯,德国在慕尼黑修建了体育场,世界杯结束后慕尼黑保险公司安联斥资1.2亿买下了30年冠名权。2002年世界杯揭幕战的韩国首尔体育场,后来将体育赛事和电影院、大型购物中心、游泳健身中心等进行综合开发,同时配套开办了大型餐厅,现在这个体育场每月能盈利上百万美元。
然而为鸟巢冠名的事却在网民当中引起了争议,支持者不少,反对者也很多。一个网友评论道:“这样一座具有历史性里程碑的建筑,如果奥运会结束以后,为了增加收入,在国家体育场名字前面冠以商家名称,特别是跨国公司名称,简直是杀鸡取卵的行为,无论如何中国百姓都难以接受。”颇能代表反对者的看法。
那么,究竟应该怎么办呢?
从某种程度上说,对鸟巢进行商业冠名及其他商业开发,也是一种“不得不”采取的举措,因为这座巨型的钢铁建筑,不仅在建设时投资巨大,今后要维持正常运转,也是一个无底洞。据了解,鸟巢每天的维护成本就高达12万至13万,加上人员工资与银行利息,每年的净支出就高达1.3亿元。很显然,如此巨大的维护成本,单靠国家财政的投入是肯定不行的。以鸟巢目前的知名度,它简直就是一只会下金蛋的鹅,不让它下蛋,也是不明智的。
但国民的文化自尊心也不能不考虑。虽然为体育馆冠名的事在国外很常见,但“鸟巢”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普通的体育场,而是“国家体育场”,因此在其前面冠以企业的名称肯定会让人感到非常别扭,况且,为建造“鸟巢”的费用有一部分是由国家出资,所以它也应当算作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建筑。最后,“鸟巢”毕竟是中国人圆了百年梦想的地方,如果有一天,我们忽然发现,它变成了可口可乐鸟巢、阿迪达斯鸟巢、微软鸟巢等等,会不会觉得自尊心受了伤害呢?
一个折中办法也许应该是:不为鸟巢进行商业冠名,还是将其命名为“中国国家体育场”,但在使用上,参考韩国的办法,进行综合开发,这样既照顾了国民的自尊心,又能够获得“金蛋”,可谓一举两得。
从根本上说,为公共建筑进行商业冠名的问题,永远都会有争论。为了避免出现因为意见莫衷一是而增加社会成本的情况,有关方面最好能够规定一套听证程序,使得公众、商家和学者等的意见都能够得到充分表达,在达成基本共识之后再做最后决定——这也许是我们能够从鸟巢的冠名之争所获得的最有意义的结论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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