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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触犯的是刑法,假如法院判决了董正青内幕交易成立,那么他们因董正青的内幕交易所受到的损失是否有权获得赔偿? CNSPHOTO提供
据知情人士透露,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案本月下旬将会移交法院。去年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涉嫌提前泄露其内幕消息而被捕。广发证券借壳上市被搁浅,S延边路从2006年10月停牌至今。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广发证券公司在这次内幕交易中扮演的是一个什么角色,S延边路能否复牌,广发证券借壳上市还能否被放行?
不是公司行为
“(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案)侦察已基本结束,估计在6月25日会正式移交法院,”一知情人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这意味着曾轰动一时的广发证券原总裁涉嫌内幕交易案,检察院侦查取证已完成,将进入公诉程序。另据广东省检察部门初步认定,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是个人行为,不是公司行为,也不是集体行为。“目前准备移交法院的只有董正青一人,并无其他广发证券的员工。”
一谈到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案,就不得不提到S延边路这只从2006年10月19日就停牌至今的股票。延边公路的股价从2005年5月起就一直维持在2元到3元的区间震荡,成交低迷,2006年2月延边公路的日成交金额最多不超过700万元,少则仅200多万元,进入3月,成交量出现进一步萎缩的迹象,3月17日的成交金额仅75万元。
但2006年4月26日起,延边公路股价玩起了“过山车”,当天股价大涨7.88%,其后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涨停板——从4月25日收盘时的2.92元涨至2006年5月10日收盘时的5.08元——成交量也大幅放大,4月26日成交额仅为543万元,4月27日突然放大到2739万元,5月10日更达7585万元。
2006年5月10日,有媒体报道称广发证券即将借壳延边公路上市。次日,延边公路澄清,称公司主要股东和管理层未与广发证券就借壳上市事项有过任何接触,股权分置改革尚未进入实质操作阶段,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006年6月2日,延边公路开盘价涨到了8.08元。2006年4月26日至2006年6月2日,短短23个交易日,就上涨了188%。这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这只股票从2006年6月3日起停牌。
2006年6月5日,S延边路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吉林敖东正与广发证券就借“壳”本公司上市事宜进行沟通磋商。
2006年10月11日,S延边路复牌,复牌当日开盘价为8.87元/股,到10月19日开盘价就上涨到了10.40元。当日S延边路被证监部门停牌至今。S延边路何时复牌仍是个未知数。
在S延边路玩“过山车”过程的背后,又发生了什么呢?
一个叫董某和赵某的两人进入了监管部门的视线,监管部门发现这两人在2006年4月26日之前曾多次低价买入延边公路,而在股价高位时大量抛出。董某获利是最大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董某在延边公路股票上的投入高达数千万元”。坊间有传闻董某和赵某是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的亲属,这两人正是得到董正青泄露给他们的内部消息,从而提前得知广发证券欲借延边公路上市。进而在低价位进入延边公路,在广发证券借延边公路上市消息广为流传时,股价飚升后卖出。短短数月之间,董某的获利达数千万元,并将本金和账面盈利全部提现。
坊间传闻是否属实无可考究,但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的事件却似乎证明了坊间传闻并非空穴来风。这一系列事件为:2007年5月,公安部对广发证券内幕交易案进行立案侦查;同年6月1日,董正青突然主动辞职;同年7月19日,董正青被批准逮捕。此后,广发证券借壳事宜陷入僵局,S延边路也一直停牌至今。还有文章开头已提到的日前传出消息,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案本月25日可能会正式移交法院。
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案,既非首例也非其独有,为何其案进展的每一个小的进度,都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呢?稍作分析, 是不难找到答案的。其原因就是近年来涉嫌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的案件频发,涉及到数以万计的散户股民的切身利益。广大股民自然是关心,通过对涉嫌内幕交易和虚假陈述的责任人的判决,能否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它山之石能否攻“玉”
法院将对董正青内幕交易案作何判决呢?“没有判决之前,不好妄加猜测,”经济案专业律师李建勋告诉记者,“不过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80条及其《修正案》在这方面有具体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可能会参照杭萧钢内幕交易案判决。”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知名人士,还是对记者说出了法院可能对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判决的猜测。
萧钢案又是如何判的呢?2008年2月4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三名被告人的罪名全部成立,杭萧钢构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犯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公司原证券办主任陈玉兴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以炒股为业的王向东犯内幕交易罪,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