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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近日审议通过的《重庆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规定,该市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除了拍卖、招投标外,今后还将通过网络竞价这种先进的交易方式交易。
目前重庆市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行为由2004年出台的《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来规范。但在日前审议通过的《管理办法》对《暂行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将区县国有企业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协议转让的批准权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下放到区县政府,此外将市级企业报市政府审批的股权、物权标准由300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10亿元,区县企业报市政府审批的股权、物权标准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1亿元。
《管理办法》还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除了拍卖、招投标外,还应当通过网络竞价这种先进的交易方式。
该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认为,网络竞价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采用限时、连续竞争报价的方法,按照价格优先原则,选择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的一种拍卖方式,具有竞价程度高,无需拍卖师,实现竞买人分离,没有观众席影响,交易过程更客观,不受地域限制等优势,更具有广泛性、公开性、保密性,更易于发掘国有产权的市场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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