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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想提醒一句:别忘了,他们还是孩子,最好别用大人的评判方式去对待孩子。
6月16日《人民日报》用三版介绍了50位“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及其事迹。同时,《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及各地方媒体都刊登了同样的内容,并且,提醒读者通过网络和手机踊跃投票。
细看事迹介绍,那些少年在抗震救灾中表现出来的勇敢与坚强,的确让人感动,更让人们看到了“90后”一代在灾难面前表现出来的责任担当的优良品质,他们是未来的希望。对这样的典型事迹是应该进行广泛地宣传,以便给全国的青少年以教育。当然,给予那些优秀的少年以适当表彰也是应当的。
但看罢50位少年的事迹,我却不知道该把选票投给谁。按照投票规则,一个手机号码限投票一次;每次投票,每位候选人限投一票;每次投票可选择1名或几名、最多选择30名候选人。很明显,有关部门最后是不会表彰所有的候选少年,而是一种差额评选。可是,50位候选人的事迹,无论是最朴素的本能或者说是高尚道德品质的表现,个个让我感动,我难以割舍其中任何一位。你说,我该怎么办?
正是这种难以抉择,让我反思:通过全国票选的方式推荐“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是否合适呢?
我们一直在说,爱心无大小之分,小朋友捐一块钱与大老板捐一千万元的爱心是同等的,我们都应感激。那些少年的英勇事迹又有何区别呢?他们都是当代少年高贵品质的具体表现。如果要票选,是不是硬要让全国的人民给那种优秀品质分出个高低上下来呢?我想,这能否分得清尚且不说,对青少年所表现出来的勇气、道德进行区分本身就是一种不好的导向。你能说从废墟中救出2个人一定比救出一个人更高尚吗?我倒觉得,他们的高尚是同质同量的。
另外,组织者是否想过,采取差额票选的办法,那些已经被公布出来的候选少年最后没有被评上,他们又会作何感想呢?落选,估计有些孩子可以坦然面对,但我更担心会因此给少数孩子造成伤害。我还是想提醒一句:别忘了,他们还是孩子,最好别用大人的评判方式去对待孩子。
虽说本次投票属公益活动,所有收取的通讯费也将捐赠给灾区少年儿童。但我知道,全国会为票选事宜而要层层级级地下发文件、打电话,组织人员投票。全国这么一组织一动员,估计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隐形的浪费可想而知。
任何评选表彰都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而且,此次表彰后,有关部门还会对评选出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鼓励支持,也就涉及到了一种“利”的问题。这就决定评定“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更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了。我们知道,票选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这种公平公正,相关组织者的良苦用心也可见一斑。只是,这种适合成人的票选方式并不适合于评定“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而今,组织者已推荐出了50名候选人,想必其本身就有一套严密的考评标准。如果说为了这个评定表彰“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做得更科学合理,则不妨对选出来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并给予回馈。当然,这其中还应该增设一个个人自荐。
最后,我想说的是,如果那50位候选少年的情况属实,他们都应该当选“抗震救灾英雄少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