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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权完全在上级,群众不能起到作用,他们就可以不顾当地民众的感受而为所欲为。
张建明是谁,辽宁沈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曾因主办辽宁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视为“打黑英雄”。 然而,同样的张建明,6月20日却在辽河油田看守所受审。与他一同受审的还有一个23人的涉黑团伙。这位曾领导打掉“刘涌黑社会性质团伙”的一等功臣被控为这个23人团伙提供庇护并接受贿赂。(《新京报》6月21日)
在我们想像中,“打黑英雄”都是那种一身正气、疾恶如仇,为维护法律尊严而不惜与黑恶势力而牺牲自身生命的英雄,但张建明的所作所为却完全颠覆了我们心中“打黑英雄”的形象,“打黑英雄”竟然可以与“黑保护伞”集于一身。 事实上,“打黑英雄”成为“黑保护伞”的并不是个例,比如原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石宾兼任永州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也是当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此外,还有“反腐英雄”同样是腐败分子,比如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副局长韩建林,曾因查办东北沈阳副市长马向东贪贿案荣立一等功,同样是一个腐败分子,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在任期间也大力查处了不少腐败案件,自己却也同样因为腐败而身陷囹圄。
看来,人性是复杂的,“打黑英雄”可以沦为“黑保护伞”,“反腐英雄”可以沦为腐败分子,或者可以同时以“打黑英雄”与“黑保护伞”、“反腐英雄”与腐败分子两张面孔存在。在某些时候,甚至说,“黑保护伞”与腐败分子更可能成为“打黑英雄”与腐败分子。我记得某部电视剧中有一句经典台词如此说道:“你自己都不腐败,你怎么能知道别人怎么腐败,怎么来查处腐败呢?”这句台词你大可当玩笑,但不无道理。某些“黑保护伞”与腐败分子,他们正是因为熟悉黑社会与官场的腐败,所以一旦让他们查处这些犯罪,他们显得得心应手。此外,可能的原因在于,“黑保护伞”与腐败分子比起其他人更有“打黑”与反腐的动力,因为他们通过“打黑”与反腐,可以借手铲除他们的黑社会与官场的对手,所以他们格外卖力。张建明打掉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未必不是包庇、纵容郝万春涉黑犯罪团伙。
所以,在某些“打黑英雄”、 “反腐英雄”眼中,所谓“打黑”也好,“反腐”也罢,都不过是他们晋升、立功的台阶而已,他们如此卖力去“打黑”、“反腐”,做出比一般人更大的功勋,不过是为讨好上级领导的喜欢,为自己提升、晋升加上重重的砝码,并且顺便还可以铲除对手。他们根本不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更谈不上什么疾恶如仇,维护法律的尊严。这种原因的形成,与他们的道德素质、思想觉悟有一定的关系,但根本还在于用人制度、监督制度的缺陷与不完善有莫大的关系,如果用人权完全在上级,群众不能起到作用,他们就可以不顾当地民众的感受而为所欲为;监督制度不完善,他们也可以利用将“打黑”、“反腐”的公权力转变为“黑保护伞”与腐败的资源。
笔者希望有关部门要注意到,“打黑英雄”与“黑保护伞”、“反腐英雄”与腐败分子融为一体的现象,并能对症下药,切实加以解决,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斗争深入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