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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风”反腐遏制不了制度性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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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瞿方业 2008.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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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贫困县———重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因涉嫌受贿2226万元受审。其妻则因帮助洗钱,同时走上了被告席,成为因亲属贪污受贿被指控“洗钱罪”的全国第一人。(7月17日成都商报)
贪官被绳之以法,总是大快人心,这意味着公权力机关又纯洁了些。但如果了解这起案件被曝光的原因,心情则难以大快,而会变得沉重起来。晏大彬案之所以被曝光,是因为他买来专门用于藏钱的房间客厅严重漏水,影响了楼下住户,小区保安联系不到房子的业主,只好找来民警翻阳台进入室内,准备处理漏水,却在卫生间意外发现被水浸泡的939万元现金,腐化大案方才大白天下。可见,这起案件被发现,只能归之于“水管反腐”,非常偶然,如果客厅水管不漏水,或者主人正好在场,也许这起案件根本就不会被发现。这种依靠偶然因素进行反腐所取得的成果,对未来的反腐工作没有什么经验价值,只有戏剧化的谈资价值,让有想像力的人感觉到,也许清彻的水也难容腐化行为,要用它的纯洁涤荡人间的罪恶?但无论如何,“水管反腐”只是一种浪漫的想像,就和二奶反腐、情人反腐、离婚原配反腐一样,除了娱乐大众,对现实并无裨益。而且无论二奶反腐、情人反腐、水管反腐,都和偶然因素紧密相连,是腐化者内部关系处理不当的结果,而不是国家监督制度良性作用的结果,那么,如此反腐所取得的成果与国家制度基本无关。
晏大彬作为县交通局长官不过科级,却能受贿2000多万元,这和全国交通领域是腐化重灾区的现实非常一致,浙江几任交通厅长的“前腐后继”,上海公路大王倒掉所牵出的众多官员,还有国内许多主管交通的领导干部和其他领域领导干部的纷纷落马都说明,当下的官员腐化是一种制度性腐化,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甚至失灵的必然结果,而与这种制度性腐败所对应的却是二奶反腐、水管反腐等偶然因素所取得的反腐成果,还有大众监督机制的举步维艰,举报者被打击报复,有些人被投入监狱或者像白宫举报者一样“莫名自杀”的现实。
据说该县年财政收入是一个亿,晏大彬所收受的钱财相当于县财政的1/5,如果他的房子不漏水,他捞钱也许会超过一个亿也未可知。不过,这些贪官如此放肆地受贿,就真的没有办法预防吗?这从晏大彬妻子配合丈夫洗钱而成“洗钱罪”全国第一人可以得到启示:那就是尽快出台“阳光法案”。这样的启发并非新鲜观点,却是社会大众的共识,更是世界上反腐化最有效果的“招数”。晏大彬弄了这么多钱,其妻为了将这些钱“洗白”,将其中的943万元用自己和他人的名义购房、投资多种金融理财产品和存入银行资金账户。而晏大彬63次受贿,不可能是短时间内完成,且平均每次受贿都有30万元之巨,如果他的家庭及亲属的财产每年都按规定公开,接受大众的监督,那么,他第一次受贿就会被人发现,而不可能有后来的2226万元之巨。可见,制度性腐化都是监督机制不畅的结果,如果不以真正有效的制度进行反腐,只能是越反越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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