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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在乌鲁木齐市10家定点医院可以获得免费的医疗救助。在医院治疗期间,他们还可享受每人每天10元的伙食标准,这些费用将全部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8月22日《新疆日报》)
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医院应该责无旁贷地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尽管医院有追求经济利润的权利,但医院不能因为其赢利目的而掩盖了自己救死扶伤的社会性、人文性。毋庸置疑,医院方面见死不救,过分追求经济利益的做法应该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
虽然政府部门一直强调,医院应该救死扶伤,社会舆论也是一再呼吁医院不能因为经济利益而拒收病人。但事实上,医院对流浪乞讨等无主病人见死不救的现象并非个别。笔者注意到,医院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社会舆论往往都是谴责医院对患者严重不负责任,践踏患者治疗权利。但是谴责归谴责,愤慨归愤慨。医院不救人的新闻仍在不时上演。当然,医德滑坡、医风不正,是医院不愿意救人的重要原因。笔者认为,医院不救人也有值得政府部门深思的地方。乌鲁木齐市出台规定为乞丐病人买单,还提供伙食补贴,无疑是为破解医院见死不救打开了思路,抓住了牛鼻子。
现在的医院多是“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多靠创收来保证医院正常运转。如果医院救治流浪乞讨病人,往往很难从政府得到政策倾斜与经济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指望医院不计报酬先救人,显然勉为其难。如果抢救账单无人埋单,成了医院的包袱,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医院的发展后劲与医生救死扶伤的积极性。
保证每个重伤病员的治疗权利与生命权利是医院的职责,更是政府的应尽之责。政府不仅要强调见死必救,而且要给医院做经济后盾,给医院吃定心丸,让他们愿意救人。如果不能解决医疗费用难题,即使医院迫于道德舆论和政府部门的压力,勉强同意救人,医院也不会心甘情愿,救人也不会全力以赴。
因此,要解决医院见死不救的问题,不能寄希望于医德医风教育的神奇功效;不能满足于患者求助、媒体呼吁、政府施压、医院救人的被动救人模式。而要建立长效救人机制。像乌鲁木齐那样主动承诺为危重流浪乞丐病人买单,通过完善制度规定医院必须先治病救人,这就是一种善政。
从长远来看,完善医院救死扶伤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医疗补偿制度,政府还应该为除了流浪乞丐以外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政策支持。只有为医院特殊坏账找到了制度出口,才有望打破医院见死不救的瓶颈,避免医疗坏账稀释救死扶伤精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