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志愿者成为提升公民精神的“助推剂” |
|
|
|
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阎淑萍 2008.8.8 | |
|
奥运期间,共有170万人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创下历届奥运会之最。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学家的关注。北京大学志愿服务与福利研究中心主任丁元竹评价说:“志愿服务的本质是一种公民精神,2008年奥运会将把中国的志愿服务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对公民社会的培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奥运期间,共有170万人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创下历届奥运会之最,这的确是一个值得赞美的事情。因为从志愿者工作发展来看,我国志愿者工作起步较晚,真正倡导志愿者服务,至今不过15年。然而,在15年之内,我们的志愿者服务理念就有如此之大的提升和扩展,志愿者队伍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尤其是借助奥运会,有170万人参与志愿服务,无疑将大幅度提升我国志愿者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志愿者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而志愿服务则是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盈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对于志愿精神,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有精辟的论述。他说,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
志愿服务作为一种新的生活模式,是社会发展人文素质进步的重要体现。特别是志愿的基础是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这对培育公民精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欣喜地看到,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数十万来自国内外的志愿者自愿加入到抗震救灾的行列,他们与抗震救灾官兵一起战斗在抗震救灾的第一线,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品格,不仅深深感动了灾区的群众,而且感动了我们的社会,志愿者的形象在公众的心目中也日益提高。
当然,由于社会分工的越来越细,我们的志愿者团队也是越来越多。在安检、语言等专业志愿服务中,我们还有很多从事基础服务工作的志愿者,如街头维护交通秩序的志愿者,社区帮助老人、儿童及困难家庭的志愿者等等,他们用自己的热情和奉献,来展示志愿者的美好形象,推动我国“公民精神”的积累。
笔者以为,志愿者是社会发展的新动力,对培育公民精神具有独特的价值。一方面志愿者具有导引、示范作用,能够为社会带来新的气象、新的人文景观;另一方面志愿者无私的奉献和付出,能够感动他人、感动社会,营造互助、互爱、互信的氛围,让社会充满善意、友情和希冀。
当然,距离发达国家志愿者工作的规模和社会效益,我们今天的志愿者工作,还有不小的差距。笔者希望我国的志愿者工作,能够以奥运志愿者工作为契机,广泛弘扬志愿者的精神和境界,引导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服务的行列中来,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自觉践行志愿精神,让志愿者成为提升公民精神的催化剂和助推剂。()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