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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网视频曝光了当天早晨上班高峰时主要路段行人乱穿马路等现象,当晚,杭州三家电视台也播出了在主城区各路口拍摄到的行人交通违法画面。据了解,继南京8月中旬实行媒体曝光行人交通违法后,杭州是第二个采取类似措施的城市。据悉,上海也将学杭、宁两市,准备在电视上曝光行人交通违规行为。
看来,曝光行人违反交规,是被当作一剂“特效药”来纷纷采用的,但我认为,这其实是一种病急乱投医的行为,既不合理,也谈不上什么“特效”,搞不好,还会出现完全相反的效果。
先说为什么不合理。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表面上的原因似乎是行人文明素质不高,只顾自己方便而不尊重交通规则,本质的原因却是我们城市交通管理系统,基本是按照机动车本位设计的,无原则地迁就了机动车的道路霸权,却没有照顾到行人的通行权。
比如现在的十字路口红绿灯设计,一方面规定行人只能在绿灯时通过马路,另一方面却规定机动车可以同时右转弯,这在实际上大大减少了行人安全通过路口的时间,并迫使行人不得不以血肉之躯穿行在机动车的钢铁洪流中。而既然在绿灯亮时仍然不能确保行人安全、从容地通过路口,则行人在有红灯的情况下,选择自己认为安全的“缝隙”通过路口,也就没有什么好指责的了——交通管理部门的官员和专家不妨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呢?
从行路权的分配上来看,就更是这样了。据南京市前两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居民出行选择自行车的占44%,公交占24%,步行占20%,选择小汽车还不到6%。但城市的道路分配情况却刚好相反,80%以上的路面都分配给机动车,很多时候机动车还会闯到人行道上或自行车道上。南京是这样,其他城市也大体如此。在不少地方,行人如果不闯红灯、翻越栏杆,干脆就无路可走。被逼无奈的“违规”还要遭到曝光的羞辱,行人冤不冤呢?
再说为什么会无效。曝光是试图利用中国“耻感文化”的特质,使行人出于羞耻之心的考虑而不敢违章。但如前所述,由于交通规则及路权分配的不合理在先,因此行人的违规其实也就没有什么“可耻”可言了。更何况,由于规则不合理,违规的行人就必然是大量的、普遍的。试想,假如每天有5个人被曝光,则他们当然会感到羞耻,而如果每天有50、500,甚至5000人被曝光,市民们还会在乎吗?
更糟糕的问题还在于,曝光这种做法,其实没有把市民当作城市主人来对待,而是把他们当成城市秩序的潜在破坏者来对待,如此做法,只会在市民心中激起逆反心理,使他们对城市管理者采取更加不合作的态度,而城市管理者如果不能得到市民的合作,任何整顿城市秩序的努力都将是瞎子点灯——白费蜡。这一点,盖可断言!
为今之际,要有效培育城市的交通文明,首先要修改、理顺交通法规,纠正其过于偏向机动车的倾向;其次,要按照行人优先,自行车次之,机动车最后的顺序,重新分配城市的路权;最后,要采取措施唤起市民作为城市主人的责任感,使他们能够主动地起来维护城市交通秩序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被动的被管理者。只有这样,城市的交通文明才可能真正被树立起来,而目前的做法,不过是缘木求鱼罢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