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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方案,基准线为11.5%,上线(预警线)为16.5%,下线为3.5%。其中比较引人注意的是,北京市把往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从“零增长或负增长”,改为“增长3.5%”,也就是说,北京建议在京企业今年至少为员工涨3.5%的工资。
工资指导线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政府对企业工资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是指导企业工资适度增长的一种手段。在通胀为背景的当下,政府部门提醒企业应提高职工的工资标准,值得人们期待。
上调职工工资的政策如何才能好事办好
邬凤英
在当前物价指数一浪高过一浪,民生多艰已经成为许多人切身感受的今天,各地政府能够及时出台政策,要求上调工资,这种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但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就是: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做才能够把好事办好,使给职工上调工资这件事名至实归,不至于沦为画饼?提出这个问题决不是杞人忧天,因为现在除了机关、学校以及少数国有垄断企业外,大部分承担着“上调工资”任务的,都是一些政府所无法直接控制的民营企业,从过往的经验看,政府缺少有力的杠杆,来落实自己提出的工资指导线。
在我看来,我们应该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一是要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增强职工的博弈能力。劳资力量的不对称,是过往的工资指导线不能落到实处的一个根本原因。虽然职工明知企业主不按照政府规定的工资指导线发放工资,是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但却往往束手无策,因为单个地向老板提出要求,通常不会被理睬,甚至会受到报复,而采取投诉或起诉的方式,又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程序冗长,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因此,如果各地能够把工会作为落实工资指导线的主要力量,并把工资指导线能否落实作为考核工会干部的主要指标,以在工会主导下和企业主进行集体谈判的方式,确保工资指导线的落实,则必然能够打破劳资间的力量不对称,有效扭转这一局面,并有助于逐步建立起一套调整工资的良性机制。
二是各地政府也要充分体谅企业的难处,采取各种措施为企业减负,使之有能力落实工资指导线。近年来,一个是人民币汇率的调整,使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受到了一定影响,再一个是油价以及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使得企业的处境变得比较艰困。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主动地为企业,尤其是大量用工的中小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减免税费,减轻企业负担,同时采取措施打破垄断,增加企业的市场及利润空间,此外,还要整顿吏治,降低企业经营的“灰色成本”,凡此种种,都将使企业有能力、也乐意为职工提高工资。
在我看来,这样双管齐下,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到实处,把上调职工工资的政策好事办好,也就是可以预期的了。
工资指导线不能光“指导”不督导
陈丽君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我国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发布工资指导线的主要目的是调整、规范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确保广大职工及时分享经济发展成果。设立工资指导线有利于保障低收入者的利益,限制较高收入行业的工资增长,同时还可以防老板无良和限过激维权等。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许多地方的工资指导线有“理论化”甚至“花瓶化”的趋向,如不久前,南京市总工会等部门对该市7个行业1000家企业的调研显示,一线工人的工资增长普遍缓慢,与GDP增长不相协调。不少“工薪族”并没切身感受到年年公布“工资指导线”的“涨工资”好处,反而直观地感到行业、企业间,尤其是一般企业与垄断行业间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了。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指导线不硬,作为政府对企业合理增加工资的一种宏观调控方式,其对企业职工收入增长并没有硬性约束力,不具有法规的强制性,只能对企业在制定内部工资标准时起到指导和参考作用,也就是说,仅靠企业资本方和管理层的自觉,这在执行上就有了很大的弹性和空间。
当前劳动关系总的态势呈现“强资本弱劳工”格局,劳资双方力量对比失衡,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单个或少数工人显然不具有与“强势”管理者或资本方就工资进行“对等”谈判的话语权。因此,要使企业工资指导线真正起到指导作用,光“指导”还不够,还需强有力的督导,作为工人组织的工会理应担当起帮工人享受到指导线的重任。工资指导线要落在实处,需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的完善,而这些都离不开工会的直接领导和参与。可目前,由于工资指导政策本身存在的模糊性与软弱性,常常导致在实践中的落实不到位,对于企业不落实工资指导线,最重的“惩罚”就是在评先选优中“一票否决”。
必须指出的是,工资指导线虽不是法规,但它是政府的指导,正因为此,政府部门不能仅仅出台了工资指导线就没事了,而更要在出台后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为好的政策得到最有效的实施而保驾护航。如果它长期在执行中流于形式,指而不导,广大工薪族感受不到实惠,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工资指导不如工资督导,工资指导线出台后,如何配套良好的激励和惩罚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更值得政府部门动脑筋和下功夫。
工资涨幅“跑赢”CPI只是一个“虚像”
徐经胜
据报道,2002年,中国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13161亿元,到2006年达到23439亿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年均递增13.5%。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932元,日平均工资为99.31元,这一数字较2006年增长了18.72%。目前,很多地方又将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一时间,工资涨幅看上去的确“跑赢”了CPI: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显示,一季度CPI同比上涨8%,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