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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上涨如何名至实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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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2008.6.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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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CPI同比上涨8.5%,5月份CPI同比上涨7.7%。
如果人们的工资涨幅真的“跑赢”了CPI,那人们至少有这样的感受:我们所承受的生活压力并不大。恰恰相反,尽管从表面上看,工资涨幅“跑赢”了CPI,但是,老百姓的生活压力并没有感觉有多大的减轻,也就是说,老百姓对工资涨幅“跑赢”CPI不但没有什么感觉,相反不少人认为工资涨幅“跑赢”CPI只是一个“虚像”,这又是为什么呢?
问题就出在工资涨幅上。目前,有关部门公布的工资涨幅只是一个笼统的统计数据,这个笼统的统计数据掩盖了收入差距等问题。据统计,目前我国的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很显然,是这些行业的工资涨幅把很多低收入行业的工资涨幅给大大提升了。至于一些行业内部,目前有些行业管理层和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达15倍,高的甚至达到了30多倍,甚至更多。而更多普通城镇职工等的工资涨幅究竟是多少,好像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但一些调查信息也很能说明问题。2007年人民论坛一项调查显示,96.5%的人对当前工资不满意;上海一项调查表明,50.6%的国企职工在近3年内没有加过工资;北京市统计局2007公布了这样的统计信息:“没有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人数占60.7%”。
由于有关部门公布的工资涨幅数据并不能够真实反映广大老百姓的真实工资涨幅,所以也就出现了人们对工资涨幅“跑赢”CPI并没有多少感觉,甚至感觉工资涨幅“跑赢”CPI只是一个“虚像”。只有让更多普通民众的工资涨幅真正得到大幅度提高,到那时,才能真正说我们的工资涨幅“跑赢”了CPI。
“建议涨工资” 何以被误读?
朱四倍
本则信息被舆论解读为“北京劳动局建议企业至少为员工涨3.5%工资”,并且被各大门户网站放在了显要的位置,用意不可谓不明显,指向不可谓不准确,那就是物价上涨背景下的民生压力日益明显,公众的生存压力持续增加。但是,当“建议涨工资”被解读为“至少为员工涨工资”时,误解或许就出现了。
前段时间,广东酝酿工资立法、强制企业涨工资的说法广为流行,但最终广东省有关部门不得不出来澄清:不会强制企业涨工资,而是指导企业形成工资增长的良性机制。从中也可以看出,政府现在或将来恐怕都不可能强迫企业增加员工的工资,这是由行政手段的破坏性和市场规律决定的。几乎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工资增长方面都尽可能避免采用行政手段,而交给市场去调控。
那么,舆论为什么还是对北京市劳动保障局的建议解读为必须呢?是有意的误读还是无心为之?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无论如何,笔者以为,我们必须看到一个前提,企业员工工资不能与企业效益增长同步,或者涨幅远小于效益增长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事实,这有各种各样的数字可以佐证,如在普通公众的工资只能保持在维持其生存、糊口水平上的同时,“工资涨得像眉毛一样慢,物价涨得像胡子一样快”成为公众的心声,并且,我国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一直在下降。1980年、1990年和2000年分别为17%、16%和12%。与之相对的一个可比数据,美国的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近年来一直稳定在50%左右。
进一步,我们可以发现,作为员工,只能选择是否接受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义务,而没有选择增长工资的话语权,尽管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享有平等的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但是,对普通劳动者来说,这只是权利“画饼”。
如此,进入公共话语场的“建议涨工资”被误读或许就不是无心之失,其背后隐藏着普通劳动者话语权旁落的无奈。但是,这种误读可能有助于普通劳动者权利的提升,有助于话语权的平衡。毫无疑问,我们应当追求话语权分配的公平,以达成话语力量的均衡,让劳方和资方、强者和弱者都有适当的话语空间和话语权,否则利益关系就有面临失衡的危险,进而就可能为冲突埋下祸根。
物价上涨背景下的普通员工工资实际上呈下降趋势,由此导致的生存忧虑并不仅仅存在于某个个别人或个别群体身上,而扩大他们的话语权,给他们以利益表达途径,使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权益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局面才有可能形成。而进入公共话语场的“建议涨工资”被误读或就一去不复返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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