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资倍增计划”会给谁涨工资 |
|
|
|
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2008.7.22 | |
|
联合新浪网做过一项“以下与劳动者权益有关的各种措施中,你觉得哪些需优先落实”的调查。调查显示,72.9%的人选择“提高工资”为第一优先。在笔者看来,现有工资水平滞后于经济水平、物价水平、税收水平,职工工资确实应该提高。广东省从今年起实施“工资倍增计划”,从2008年开始,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无疑是值得期待的。
众所周知,除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垄断企业、部分高新技术行业和少数闹“用工荒”的企业以外,大多数员工在用人单位面前并没有话语权。且不说大部分企业不愿意“倍增工资”,连最低工资标准都没有执行到位的企业也不少见。在这样的劳资语境中,仅凭劳动部门一纸“工资倍增计划”,普通职工工资倍增愿景恐怕难以实现。
美国汽车大王福特百年前有关工资问题有一段经典的论述:“再没有比工资更重要的问题了,因为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是靠工资生活的,他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繁荣。”其实,福特的话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因为大多数中国人也是靠工资生活的。特别是普通城镇职工与进城务工人员对工资更为依赖。
应该承认,近年来,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有所增长。但是相当数量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远远跟不上经济增长的步伐。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7.7%。CPI指数仍在高位运行,在这样的语境下,工资倍增计划愿景让人期待。
笔者认为,工资与物价联动,除了抵消CPI高速增长的影响,让职工分享发展成果以外,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当然,工资到底该如何“倍增”,还有待企业与员工在公平的劳资平台上协商与博弈。
而且,在我看来,除了劳动部门描绘“工资倍增”蓝图,劳资双方进行平等协商,企业尽到社会责任外,政府也应该通过实际行动,帮助职工涨工资。比如,减税就是其中一种。美国《福布斯》杂志发表的2007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中国的税负名列世界第三。尽管国家税务总局驳斥说,中国的宏观税负在国际上属较低水平。但是职工对当前税负水平并不满意。以广东为例,2006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9.4%,税收增幅34.45%,这显然难言合理。
因此,笔者认为,在经济增长、物价上涨的语境下,给企业与职工减负也十分必要。而且给企业减负也为落实“工资倍增”愿景提供了动力支撑,减征个税,更是可以让职工直接受益。再比如,给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家庭提供更多补贴,给低工资职工提供更多养老政策支持,等等。这些政策措施如果能够执行到位,实际上也是在落实“工资倍增计划”。
总之,避免“工资倍增”成为墙上画饼,是企业与政府的共同责任。需要企业履行责任,也需要政府提供原动力支持。只有企业与政府责任到位,才能让“工资倍增计划”由愿景变成现实,让整个社会受益。
不如尽力缩小收入差距
舒圣祥
人民幸福感的增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其支配的钱有多少,尤其是在眼下“什么都涨,惟独工资不见涨”的民生背景之下。广东从今年起实施“工资倍增计划”,因而当属解民生之渴的好事。
然而,此举却遭到了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的迎头棒喝:要求工资必须跟通货膨胀上涨这一说法,可能导致工资和通货膨胀的恶性循环。西方上世纪70年代开始的一个重要经验是要控制通货膨胀,必须控制工资的增长。
“工资倍增”总是令人高兴的,而“控制工资增长”总是令人恼怒的,这是基本的公众情感。
本来,对于本轮通胀,工资增长的需求不是“因”而是“果”,是物价的大幅上涨,让工资购买力大幅贬值,让公众民生陷入困境;现在,却反过来倒打一耙,把“控制工资增长”作为抑涨良药,让通胀受害者来承担一切后果——哪怕只从基本公平的角度来说,人们也难免要质问一句“凭什么”。更何况,我国居民收入增长远远赶不上GDP的增长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提高居民收入总额占GDP比重原本就是迫切需要。
在通胀背景下,只顾抱住经济学的死板教条而无视真实的民生,当然会不得人心。当然,工资上涨可能带来的所谓“恶性通胀成本和价格之间的螺旋上升”,我们同样必须高度关注,尤其是“工资增长——价格提升——推动通胀——工资再增长”之间的恶性循环。关键是,我们要努力在经济理论和民生两者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民生困境,又不至于陷入工资与通胀的恶性循环。
站在这个角度,着眼于当下的通胀背景,冷血的“控制工资”与激进的“工资倍增”,或许同样不足为取。冷血的“控制工资”固然是置民于水火,而激进的“工资倍增”同样有可能误民于倒悬。而且,平均数意义上的“工资倍增”,平等落实到每一个个体身上的难度很大。
因此,通胀条件下“涨工资”,其核心不在于笼统的“工资倍增”,而应该重点在于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不仅是富人与穷人的收入差距,也有政府财政收入与民众工资收入的差距。总量意义上的“倍增”价值,显然不如分配意义上的“减差”价值大,因为“倍增”可能会导致负面效应,而“减差”永远只会产出正面效应。政府应该努力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而不应以“控制工资增长”的经济学教条来放纵自己的职责,诸如东莞政府向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发放红包的举措是值得肯定的。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