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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十多个国家部委联合组建的立法小组,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起草《工资条例》草案,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及支付机制。参与草案起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表示,《工资条例》与工资增长不必互为条件,如果调薪,CPI确实是应该考虑的因素。有些企业多年不涨工资,有些地区虽然规定了最低工资,但是调节职工工资分配,最终还要靠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条例》可望将这些问题纳入法制轨道,届时,很多企业可能因为这些制度的宏观调控,会“被迫”给员工加工资了。但是具体到不同的企业,工资涨不涨、如何涨,还得因地制宜。
在现在这样一个物价上涨的语境下,任何有关涨薪的消息都会让人兴奋不已。以制度建设来构建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无疑承载着重大的民生诉求。而把CPI纳入调薪的考虑范畴,对百姓而言无疑是一个福音——它让百姓看到了涨薪的希望,也为百姓要求加薪提供了依据。这样的制度完善,蕴藉着强大的民生情怀,自然是令人无限期待的。
提升职工“说话能力”值得期待
米 格
“‘说话能力’其实就是谈判能力,它应该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说了有人听,听了以后能够认真对待,对其中的合理要求能够接受。”
关于《工资条例》,我注意到劳保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有个提法很好——新法律“既要赋予职工在薪资面前的说话路径,还要考虑职工的说话能力”。
这是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提法。什么是“说话能力”?在我看来,说话能力其实就是谈判能力,它应该包括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说了有人听,听了以后能够认真对待,对其中的合理要求能够接受。具备了这样几个特点,就是有“说话能力”,没有这样几个特点,就等于没有“说话能力”。
提高“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市场上的交易双方来说,只要他们的能力基本平衡,除非出现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则交易的结果通常应为“双赢”,但如果双方的能力不平衡,则即便交易具有“自由交易”的外貌,但在实质上,仍然不免是强者对弱者的掠夺。比如很多在“血汗工厂”劳作的工人,长期忍受恶劣的工作条件,领取微薄的工资,表面上看起来也是工人自由选择的,但本质上,却是他们的能力严重弱于资方,不得不接受资方不合理要求的结果。
在市场上,资本总是处于强势地位。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就在于,资本的力量主要来自于其对生产资料的控制,包括资金、土地、技术等等,相对于需求而言,这些东西总是稀缺的,甚至是垄断的。与之相反的则是,劳动总是过剩的,尤其是在中国这个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就更是如此。一个工作岗位,如果你认为报酬太低,资本随时都可以找到无数愿意替代你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了糊口或者应付日益增多的货币支出,如房贷、孩子的学费等,就只能接受资本开出的条件。
如何才能改变这种“能力”不平衡,提高劳动者的“说话能力”呢?显然,只能是使劳动也在一定程度取得垄断地位,使得资本无从利用劳动者的相互竞争而从中获益。新的《劳动合同法》有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从逻辑上说,这一规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劳动者的“说话能力”,因为资本要解雇一个已经获得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难度和成本都会相应增加,因此很可能会比以前更愿意听劳动者“说话”。
但单靠“无固定期限合同”来加强劳动者的“说话能力”,还只是开始,国内外的经验、历史的经验都证明,集体谈判才是提升劳动者“说话能力”最可行的办法,这其中的道理非常简单:如果劳动者采取集体行动,则资本几乎不可能通过把他们全部解雇,再招收一批新人替代他们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相比较而言,资本会更愿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