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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完成9519亿元,增长31.9%,增幅比2007年同期提高4.4个百分点。 CNSPHOTO提供
为防范国际热钱带来的风险,专家建议中国政府应采取多种策略为人民币升值的“虚火”降温,从财政和货币政策入手,提高房地产等高利润、高风险行业的所得税率,以抑制局部过热情况,为中国不断走高的固定资产投资率去“火”。
近日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05至2007年间,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外资规模以年均34.2%的增长幅度迅速扩张,平均总资产规模由2005年的163亿元上升到2007年的276亿元。种种迹象表明,即使在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下,外资仍然看好中国楼市的前景。
近年来,从境外流入国内的热钱,并未因中国政府限制外资炒房而停步。一些境外热钱仍利用政策间隙,通过各种方式进入了一些中国大城市的房地产领域。
有关专家指出,必须警惕热钱套现撤出的远期风险,目前中国楼市已风声鹤唳,股市也出现大幅波动,汇改至今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也意味着日益逼近这一轮升值周期的顶点。境外热钱在中国汇率和资产市场收益到顶时抽离出境,会给国内市场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所以,未来国内楼市仍将受到考验。因此,中国未来的调控之路,依然不会平静。
热钱再度涌进楼市
尽管去年中国针对外资投资房地产做出了严格限制,北京、上海等高档项目也一度出现滞销的局面;但是,“限外令”却未能阻挡外资的投资热情。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研究报告指出,外资占中国房地产总投资比例高达10%。同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房地产开发利用外资高达650亿元,增长64.8%,整体高出其他渠道资金增长26.2%,显示去年在中国从紧的货币政策下,仍有大量的外资涌入中国楼市。
汉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裁任荣坦言,未来五年,任何国家的房地产回报可能都不如中国。不是说中国的潜力有多大,而是因为中国是个很稳健的市场。
任荣反复强调“稳健”,而这实际上也是很多外资的共同兴趣点。稳健的中国市场让外资的热情并没有因为“限外令”而遭到打压。
据报道,6月5日,全球资产管理巨头黑石集团出手中国房地产市场,以11亿元买下上海的一个商业项目。此外,德勤服务的一个客户也刚刚在海南投资16亿元买地,而整个项目投资约在50亿元人民币。
据估计,在去年一年,流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境外热钱高达800亿美元。在2008年,随着中国一线房地产市场低迷气氛的逐渐蔓延,境外热钱在持有一线城市物业的同时,还瞄准了二三线城市。
事实上,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外资虽然看好内地房地产发展的长期趋势,而阶段性的调整却在所难免。
外资通过变化渠道、购买物业、借道二三线城市等多种手法,加速进入中国房地产业;个别二三线城市2007年引入外资投资房地产的资金规模增幅甚至超过了100%。
有关专家表示,真实的住房需求还没能完全解决,从长期来看,外资依旧很看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形势。而2008年,外资关注的重点依旧是二三线城市。
国家工商总局2007年底紧急命令各地工商部门调研本地区的外资投资房地产的真实统计数据,并尽快上报。虽然最终数据还没有对外公开,但是根据几个已经公布数据的省份调研结果来看,外资投资大陆楼市确实来势汹汹。例如湖北,2007年该省新增外资投资房地产规模近10亿美元,同比增长228%。湖北省外商投资额的1/6集中于房地产领域,约有53亿美元以上。
而通过外资对不动产的投资,发展当地的硬件环境,以便于更好地招商引资,对这样的二三线城市是有好处的,地方政府也有这样的热情。
尽管限制外资政策频出,但是资金流入量却并未减少。对外资的限制只是在审批环节上加以限制,新项目的设立因此受到影响,但是以前的项目并未受到太大影响,投资量还在增大。
据称,境外热钱也通过其他途径向中国房地产行业涌来。一位经常和外资打交道的中介人士表示,已经具备海外结构的房地产企业,通常做法是在海外就已经完成了融资,然后再将钱汇入国内。还有一些贸易公司以正常贸易名义携带资金入境,然后再将资金短期拆借给国内缺钱的房地产企业,回报率不低于20%。类似的变通方式有很多。变相进入国内房地产行业的资金不在少数,但是这部分资金规模还尚未可知。
房产限外政策未变
近日,一则消息在国际投行和财务公司之间流传:商务部准备下放外商直接投资内地房地产项目的备案权,初步拟下放至省级商务部门。
6月18日,商务部外资司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士确认了该消息,并表示,“会出这个文件,但是政策风向不会变,只是换了个地方备案而已。”
“备案制”曾让很多外资基金却步,而将备案权从商务部下放到地方,外资项目获得备案的进程将大为加快,从这一点上或可理解为限外政策放宽的信号。然而,DTZ戴德梁行投资部董事叶建成表示,商务部在下放备案权的同时,一定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保证外资投资内地房地产的趋紧政策风向不变。
2007年5月23日,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企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2007年50号文,简称“50号文”),其中规定外商直接投资内地房地产需要遵循备案原则。
当年11月19日,商务部再次下发《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批准的新设、增资的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必须送交商务部备案。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结售汇,也将商务部备案作为办理结汇的依据。
此后,商务部陆续办理34批约300多家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