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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调查请参考“不合理收费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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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李 记 2008.7.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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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7月14日报道,《反垄断法》即将于8月1日起实施,相关政府配套机构正在筹备中。据称,商务部将在《反垄断法》实施前,组建一个负责反垄断调查的司局级部门,统一行使内外资企业并购中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工作,而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也将成立新的司局,分别负责《反垄断法》规定的“价格垄断”审查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审查。同时,根据《反垄断法》规定成立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办公机构也将设在商务部。知情人士指出,这表明,今后反垄断调查执法将由商务部负主要职责。
这则新闻某种程度上消解了我们对“反垄断三部委(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执法”困局如何破解的疑问。三部委在反垄断中担当起不同角色,很好地契合了分权制衡的权力分配原则。
因为环境和条件的限制,《反垄断法》的出台,没有摆脱各方利益掣肘导致的立法不彻底,但《反垄断法》的实施,还是承载了公众太多的期待。比如,“它是保证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发展的尚方宝剑,必将更加有利于竞争,更加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更加有利于提高效率;消费者利益将会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一项新法之所以会出台和施行,必是有所指向和具体作为的。在这一点上,《反垄断法》亦是如此。在《反垄断法》即将施行时,我们考虑最多的,恐怕还是它 “先拿谁祭刀”的问题——我们没有奢望《反垄断法》一出,垄断部门乱收费便“摧枯拉朽”,但我们还是期望,那些关系民生福祉的乱收费现象,能够在《反垄断法》施行后得到合理规整。
巧合的是,在这个当口,“不合理收费榜”给反垄断调查和审查提供了最好的佐证和依据:据7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某网站对3232人的一项调查显示,25.4%的公众认为火车退票费是不合理收费,30.8%的公众认为电信、电力、石化等垄断部门的乱收费现象最为严重。
结合现实不难发现,这项调查有相当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垄断部门乱收费的存在,是个错综复杂的问题。比如,逐利冲动下,收费价格变动缺乏监督、没有听证,牵涉其中的某些行政部门又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加入到利益链当中,推波助澜……最为关键的是,因为没有利益博弈机制,民众的声音一再地被屏蔽和漠视。如此一来,尽管公众对垄断部门乱收费多有不满、愤懑连连,但垄断部门在利益博弈时依然处于强势话语地位。如此情况下,期待《反垄断法》革除凡此种种的沉痼与积弊。
但我们在此必须理清的事实是,《反垄断法》实施初期进行的反垄断调查和审查,不过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撼动垄断部门乱收费,尚需要长时间的利益博弈过程。毋庸质疑的是,垄断部门必将通过各种方式、拉扯各种力量,规避反垄断调查和审查的进行、反垄断措施的施行。需要引起足够重视的是,尚处于《反垄断法》制约力外的行政垄断,必会主动或者被邀请加入到对垄断链条的保护“战役”中。
如此情况下,反垄断调查和审查部门要顶得住压力、经得起诱惑,在和垄断部门的博弈中,多为民众福祉着想、多为民众利益代言。同时我们还应该认识到,反垄断调查和审查,替代不了常态监督,也无法推动税费改革的进行。逐步完善的《反垄断法》,尚需承担清理垄断部门陈旧法规、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法和收费、行政和利益相分离)、着力构建公正公平博弈机制等诸多艰巨责任。反垄断的进程,依然任重道远。在当前时期,我们还是期望《反垄断法》施行之初的反垄断调查和审查,能以“不合理收费榜”为依据,对电信、电力、石化等垄断部门的乱收费现象进行细致入微的调查和审查,用客观公正的结果,回应公众的期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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