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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总有人爱啃非法集资的“馅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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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黄云香 2008.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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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振海以招收代理商名义,进行非法集资,金额达6.1亿元,涉及7400名集资者。这名商丘市人大代表管理的公司曾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省政府、当地政府颁发的各种荣誉称号。他还曾是奥运火炬传递商丘站的56名火炬手之一。案发后,他的火炬手资格被取消。一名集资者说,正因为吴振海有那么多荣誉,人们才会信任未来农业公司。他也承认吴振海允诺的40%年收益率也是吸引他的原因之一。(《新京报》7月21日)
在笔者看来,吴振海一手策划的非法集资之所以屡屡得逞,“香喷喷的馅饼”是极其重要的诱饵。再有,他所经营的公司“未来农业”得到过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的各种荣誉,被河南省工商局认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无形中在背后充当了“烟雾弹”。吴振海凭借个人的诸多荣誉所开出的年回报率达40%的利率诱惑,集资受骗者多达7400名,很大程度上缘于这些集资者冀望“天上掉馅饼”的幻觉太过天真幼稚。
类似吴振海之流的非法集资活动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了高额回报的诱惑和不法分子的高超骗术之外,公民风险意识的欠缺和投资渠道的受限,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关键因素。同时,吴振海非法集资的成功套现,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了制度和监管的缺失。
从1993年长城机电的沈太福,1994年无锡的邓斌,到2003年河北的孙大午,2006年浙江丽水的杜益敏,再到2008年河南商丘的吴振海,都是“非法集资”的典型代表。对这种民间的非正规资金借贷活动,抛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的集资诈骗不谈,为何频频有人爱啃非法集资的“馅饼”同样值得人们思索。近年来,类似“吴振海”的犯罪一再出现。对于这种民间的非正规资金借贷活动,国家一方面严厉禁止,但另一方面却又屡禁不止。
在吴振海非法集资案暴露之前,我们的身边就发生过数起耳熟能详的高息集资案,害得人们叫苦不迭,但人们并没有吸取“前车之鉴”,而是不顾后果地“重蹈覆辙”,明知在高额回报的背后潜伏着巨大风险,却依然乐意接纳此类“问题馅饼”。在不少人的潜意识里,如果存银行利息高,肯定存银行;如果借给别人,利息更高、回报更多,肯定借给别人。真可谓应验了“多一份贪念就会多一份苦果”。
据笔者所知,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非法集资的情况非常少见,而在我国却屡禁不止。以此看来,金融体系结构的不合理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主要原因,类似“吴振海”犯罪的一再重现,正是这种时代背景下发生的制度性悲剧。可见,要真正解决民间非法集资问题,仅靠打压只是权宜之计,应创造出适合中小企业甚至个人融资贷款的新方式。
天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掉下的馅饼。在吴振海非法集资案暴露之后,不少受骗者呼吁政府在清查吴振海所经营的未来农业资产的时候,能做到公平公正,最大程度为他们挽回损失。但是他们可曾反思过自己的过失呢?如果再次上演类似“吴振海”的非法集资活动,他们还会不会身陷其中?非法集资之所以屡禁不止,集资者如若不从跌倒中汲取教训,不祛除那颗贪得无厌的心魔,他们迟早还是会栽在自己的手里。与其把责任归咎于吴振海的“政治优势”和“高超骗术”,集资者倒不如为自己来一次彻底的“固本清源”,以让理财之道日臻完善起来。如果这些集资者真正做到在理财上不“近墨者黑”,相信那些非法集资的骗子是无隙可钻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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