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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高速公路拦车罚款当提款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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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叶祝颐 2008.8.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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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却被交警“拦进”服务区内,造成交通拥堵,一些违规车辆挨了罚,也拿不到全额票据。连日来,陕西省汉中市高速交警大队的做法,引起了过往司机的强烈不满。“交警说我的车辆超限,罚了我100元。他们什么仪器都没有,就凭肉眼看。只要拦下车,他们总能找到罚款的理由,我们有什么办法?”一位刚刚交完罚款的四川籍司机气愤地说。(8月18日《西安晚报》)
宽敞平坦的高速公路,怎么成了古代的“蜀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除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也就是说,只有遇到紧急情况,警察才能拦车检查。现在,汉中交警不惜制造交通拥堵,随意拦车罚款,与其说是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还不如说是“合法”的车匪路霸。交警部门把高速公路当成了“提款机”,难怪遭到舆论痛批了。
自《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罚款必须经过行政许可,具有可靠的法律依据。然而汉中交警随意拦车罚款,罚款仅凭“肉眼”判断,也不全额开具票据,显然是乱罚款行为。中央三令五申,罚没收入应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笔者担心的是,这些未开发票的“抢劫”式罚款,是真正按程序上缴国库,还是纳入单位小金库或者被人中饱私囊?毫无疑问,乱罚款的去向值得追问。
虽然说交警热衷于执法经济并非什么秘密。但是交警执法也应该有理有据,为了确保交通畅通,交警在高速公路上执法更应该十分谨慎,不能随意拦车罚款,更不能人为制造交通拥堵。笔者注意到,在执法经济广为公众诟病的话语背景下,全国不少地方的交警部门已经取消了罚款指标,人性化执法正在逐步成为新的执法方向。而汉中交警不仅不认真维护交通秩序,保证高速公路畅通,而且不顾交通拥堵,随意拦车罚款,罚款还不全额给予发票。报道中一个小细节尤其令人印象深刻:一位交警对另两位同事说:“该吃中午饭了。”然而,一位交警却晃动着手中的罚款票据说:“把这本罚完再去吃吧。”为了多罚款,交警选择“废寝忘食”,交警如此“敬业”地滥用罚款权力,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其实,要说交警部门不懂过分热衷执法经济的危害,那还真有点“冤枉”他们。对此,中央三令五申,百姓诟病不断。但在执法经济面前,什么人性化执法、什么交通安全、什么法律道德,统统抛到九霄云外。交警为了执法经济利益,千方百计抓罚款,并不难理解。但任何事物都不能没有边界,不能突破法律与正义的底线。
据介绍,交警拦车检查项目主要是“超限”。且不说交警没有经过仪器检测认定司机超限,不具有说服力。按常理推断,交警检查“超限”的目的是杜绝车辆超载,保护公路安全。对超限怎么办?卸载,然后处罚!这是起码的执法常识。现在交警除了拦车罚款以外,根本不对“超限”车辆采取措施就放行。其为了罚款而罚款的本质暴露无遗。
当然,我们可以批评深谙罚款之道,随意拦车罚款的交警。但指望他们主动放弃罚款经济思维,并不现实。既然司机怨声载道,媒体已经曝光,就应该有部门出来干预,割掉这个执法经济毒瘤。毒瘤怎样割?依我看,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规定与配套的监管问责机制做支撑,个案查处只能解决个案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建立长效机制。
首先要规范高速公路拦车罚款的问题。不能让交警“想拦就拦、想罚就罚”,人为制造堵塞交通;第二,斩断执法经济链条,严格执行罚没收入两条线的规定,让交警收入与罚款脱钩;第三,政府财政给交警部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减少交警的创收压力与创收冲动。如果不打破交警的执法经济思维,不想办法约束执法者的权力空间,严肃追究乱罚款者的法律责任,这种不顾交通拥堵,上高速拦车罚款,罚款不开发票的执法乱象还会再现,执法的底线还会继续后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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