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营企业家拯救灵魂才能拯救命运 |
|
|
|
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魏文彪 2008.8.5 | |
|
2003年5月,辽宁抚顺市市委副秘书长秦某将市长王某的情人王东霏介绍给女开发商于瑾,称其可以以很便宜的价格拿到地,于是于瑾与其合作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但是于瑾在给了王东霏巨额介绍费后,发现王东霏拿来的拿地文件都是假的,王东霏对其实施诈骗,而且于瑾后来还发现,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因为于瑾曾向媒体举报过抚顺市政府开发的一个劣质楼盘而有意与王东霏合伙陷害她。于瑾于是向有关部门举报周银校,结果被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7年6月21日,于瑾被无罪释放。辽宁省纪委处理此案的专案组人员认定,正是因为于瑾等人的举报,最终导致了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的案发。(7月28日《中国青年报》)
在发现抚顺市市长王某情人王东霏的诈骗行为与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的陷害行为后,开发商于瑾选择了对周银校进行实名举报,并最终导致周银校的案发,可谓为反腐败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且于瑾因举报贪官而遭受打击报复、被陷入狱,其中折射出的权力不受制约,公民权益必定难保的深重命题令人深思。但是,与此同时也须看到的是,于瑾是因为王东霏对其存在诈骗行为及周银校有意陷害她而才举报的,显而易见的是,如果王东霏与于瑾“合作”拿地开发房地产是“富有诚意”的,则于瑾就不但不会举报王东霏与周银校,反而事实上成为对王东霏与周银校的行贿人。就此而言,于瑾的“反腐败斗士”形象无疑要大打折扣。
更为重要的还在于,尽管像这样开发商出钱、官员“出权”“合作”开发项目并最终反目,商人因此而遭受官员打击报复并非没有先例,但是相比于大多数此类钱权交易的配合默契、“合作愉快”,类似于瑾这样的遭际只能说是不具普遍意义的个例而已。绝大多数钱权交易的结局还是行贿商人与腐败官员因为“各得其所”而皆大欢喜。所以,类似于瑾这样的个例遭遇难以遮蔽当下腐败高发且因分赃均匀而未被发现的事实,难以遮蔽其他竞争者利益,民众、国家与社会利益因为腐败而遭受严重损害的现实。
正因为通过行贿手段可以轻易从竞争中“脱颖而出”,并牟取通过正常经营所难以获得的巨额暴利,事实上不少商人不但不反感腐败,反而乐此不疲地参与到腐败当中去,为腐败推波助澜。他们或许有时会因为部分腐败官员“狮子大张口”而在背后痛骂,但是另一方面又愉悦地享受着除去“腐败成本”之后的巨额剩余价值,可谓是“痛并腐败着”。所以,如果不是出现巨大的利益争执乃至最终反目为仇,类似于瑾这样行贿商人举报腐败官员的现象不太可能会出现。
尽管类似于瑾这样商人举报腐败官员的现象更多的仅具个案意义,但是有一点同样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如果于瑾不与腐败分子同流合污,而是秉持干净做人、做生意的原则,不去“主动招惹”那些贪心的腐败分子,其所遭遇的诈骗与陷害也就不至于会落到她身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说,于瑾事实上也是其自身渴盼通过腐败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腐败心理与行为的受害者与牺牲品。正是类似于于瑾这样一些商人渴望通过腐败手段牟取暴利,而才使其最终受到腐败分子的无情倾轧与戕害。
另外还需看到的是,即便是那些因分赃均匀而未被发现的腐败行为,事实上也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重迟滞、妨碍了我国民营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原本可以达到的发展速度与质量,所以,腐败注定只会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天敌而非福音、盛宴,注定只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最大祸害,惟有铲除腐败才能为我国民营经济与整体国民经济营造最好的发展环境。而在这一过程中,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固然是根本,但是民营企业家洁身自好,戒除渴盼借道腐败谋取非正当利益的腐败心理,拒绝与腐败同流合污,树立与培育自己的企业家精神与社会责任感,同样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因素。民营企业家惟有先拯救自己的灵魂尔后才能拯救自己的命运,冀望借道腐败获取发展空间无异于是饮鸩止渴,最终只会断送民营经济的前途与命运,开发商于瑾的人生波折与惨痛遭际可谓再一次对此提出了深刻而凝重的警示。()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