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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公车私用的监管关口还应前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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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报 | 作者:胡 艺 2008.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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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公车私用等问题,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决定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热线电话,严令党政机关公车节假日要停在单位车库。
有数据显示,我国公车消费一年高达4000多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3%以上。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三令五申严禁公车私用,探讨进行公车改革。早在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颁发过《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但是公车改革至今步履维艰。超标配置公车,公车私用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坊间一直流行着公车“三用”的说法。就是领导、领导家属和司机各使用三分之一。尽管群众意见很大,但是公车私用的问题俨然成了“疑难杂症”。
公车私用不仅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加重百姓负担,而且败坏党风、政风,误导社会风气。理应得到纠正与查处。但是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对公车私用的违规行为,除非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媒体曝光,公车私用者违规成本十分低廉。杭州市严令党政机关公车节假日要停在单位车库,体现了应有的责任担当,对加强公车管理,遏制公车私用,推进公务用车节约,减轻交通、环境压力,具有积极作用。
但是笔者认为,这只是遏制公车私用的第一步。要遏制住部分官老爷的公车享受情结,还得让公车在阳光下使用。比如给公车设立特殊颜色标志,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公车私用行为除了曝光以外,要严厉处罚相关责任人,让他们认识到,公车私用不仅丢面子,还要付出代价。
而且笔者注意到,“公车停放在单位车库”的规定还停留在“原则上”的基础上。众所周知,很多“原则上”是靠不住的,并不具有刚性约束力。从监督的层面讲,公车什么时间进入车库,如果没有按时进入车库,如何处理,都要有监督机制与处罚机制。不能笼统含糊,否则,制度就成了一纸空文。
进一步说,仅仅规定公车节假日停在车库,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车浪费、成本支出大的问题。从购车成本、司机工资、折旧维修费到油耗支出,一部公车的养车成本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要真正降低公车使用成本,除了节假日公车入库,严禁公车私用外,还要下决心减少公车数量。
事实上,为了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今年8月2日下发通知,明确规定,除特殊公务车外,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工作日降低公车使用频率,既是公共机构的环保责任,也是减少纳税人负担的一条路径。而且,从一些地方封存公车的经验看,减少部分公车完全可以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因此,在笔者看来,除了严禁公车私用外,有关部门在制定新车采购计划时,审批部门完全可以参照“每周少开一天车”的比例(即20%),压缩公车采购计划,避免公车配置浪费,引导公车改革潮流。同时,通过健全问责机制与外部监督机制,由地方人大约束财政预算,监督政府采购,从严把握新车审批关,削减公车数量。由公众舆论监督公车滥用。如果前方监管关口把住了,公车数量减少了,养车成本也会大大下降。这比禁止“公车私用”的监管成本小得多,监管效果好得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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